|
为切实把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,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,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10月27日下午召开的局务农机安全会议,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,具体活动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
指导思想:明确任务,落实责任,督促检查农机安全隐患,减少一般事故,遏制较大事故,杜绝重特大事故,创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,确保当前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
工作目标:通过开展这次活动,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排查、整治农机事故隐患,规范农机驾驶、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,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,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秩序,力争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
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。了解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是否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内容、控制考核指标进展情况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。了解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定和执行情况。检查农机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。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,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要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。
(二)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
了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、年度检验,以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、换发、审验情况;了解重点农时季节、重点区域、关键农业机械特别是秋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,以及与安监、公安、交通等有关部门的配合,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、无证驾驶、酒后驾驶、超速超载、违法载人、脱离年检以及使用伪造、变造的牌证、检验标志、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等工作情况。
(三)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
了解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情况、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情况、组织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,以及“平安农机”创建活动开展 “六个一”的宣传活动情况。
(四)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牌证管理情况
贯彻落实《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农业部令第42号)、《拖拉机登记规定》(农业部令第43号)、《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》(农业部令第72号)和国标GB16151-2008《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情况。检查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,是否存在为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办证上牌,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后办证上牌,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机构发牌发证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。检查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,考试纪律,考试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。
三、活动时间
2009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。
四、活动方式
这次大检查活动,由各乡(镇)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组织实施,采取乡(镇)自查与整改相结合、重点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。各乡(镇)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,对各乡(镇)的督查面要达到100%。11月中旬,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将对各乡(镇)进行全面督查,具体时间人员安排另通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乡(镇)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活动,加强领导,扎实做好各项工作,讲求实效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。
(二)督查组检查具体时间由督查组组长与各乡(镇)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商定。每个乡(镇)至少要抽查2个村。
|